劳动关系结束的方式选择

劳动关系结束的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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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讲师:魏浩征

讲师资历

培训时长 1天
授课对象
授课方式 内训

课程目标

课程大纲

第一篇  劳动关系结束分类一、 解除劳动合同(一)协商解除(二)单位解除1.员工过失性解除(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员工非过失性解除(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经济裁员(三)员工解除1. 主动解除2. 被动解除3. 协商解除二、终止劳动合同1. 员工终止2. 单位终止3. 法定不终止三、终止劳动关系 第二篇  单位权利篇1. 竞业限制2. 服务期3. 提前通知期4. 保密5. 工作移交6. 员工赔偿7. 特殊待遇8. 归还财物9. 承担违约金10. 解除/终止权第三篇  单位义务篇1. 工资结算及经济补偿2. 离职证明  3. 档案转移   4. 社保转移  5. 劳动合同保存6. 离职体检7. 工伤员工8. 竟业限制补偿9. 通知工会10. 医疗补助费 第四篇  风险应对篇1. 员工反悔2. 员工患病3. 表见代理4. 离职面谈5. 员工借款6. 员工持股7. 提成8. 带薪年休假9. 员工恶意评论10. 员工投诉、举报【讲师介绍】朱士贵先生  (劳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达律师事务所咨询顾问、律师)中国第一家专注雇主方服务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解决方案提供商、2014-2015大中华区最佳劳动法咨询与服务机构——劳达咨询公司/劳达律师事务所咨询顾问、律师。朱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首批取得企业法律顾问、人才中介师、人力资源管理证书;获得经济师(人力资源)、法律职业资格。曾在央企、外企、民企、上市等不同性质公司担任人力资源经理与法务经理职务,从事劳动法律和人事管理工作20多年,擅长处理劳动与人事相关领域的法律事务与管理事务,如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劳动风险预防与化解,劳动纠纷谈判与解决、劳动过程管理与控制等领域。曾应诉劳动争议案件500余起,解决合同纠纷100多件,审核合同约4000篇,处理内部劳资纠纷上千人,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类案件的办理经验。在全国各地讲授劳动法律课程数百场,授课形式多以案例为主,深受学员好评。曾在《青年报》、《新人力》、《组织人事报》等报刊发表文章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