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缴风险自检与汇算清缴实务

个人所得税扣缴风险自检与汇算清缴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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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讲师:孙美杰

讲师资历

培训时长 1
授课对象 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其他岗位的财务人员、其他部门经理及骨干
授课方式 内训

课程目标

明年3月1日起,有史以来第一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就要开始了,我们需要解决两个重要问题:一是重新审视2019年企业预扣预缴过程中的风险点,如:是否存在应纳入工资薪金而未纳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应作为”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个税,而未扣缴的情形?二是如何顺利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如:到底哪些人需要办?哪些人不需要办理?何时进行汇算清缴?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要怎么计算?个税汇算清缴是单位一起办,还是自己去办?通过哪些渠道办? 这些问题必须清晰确认,才能规避企业预扣预缴个税的风险,才能顺利完成个人所得税的年度

课程大纲

第一讲:个人所得税法知识回顾
一、纳税义务人
1. 居民个人
2. 非居民个人
二、征税范围及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
1. 综合征收(4项)
1)工资薪金所得不予征税项目;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项目;年度各项扣除(关注6项专项附加扣除)
2)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内容?
3)稿酬所得的计算方法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所括的内容
2. 分类征收(5项)
关注:居民个人应税所得额的扣除规定,特别是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的扣除规定
第二讲:个人所得税扣缴风险自检
一、工资薪金所得扣缴风险自检
查核以下是否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关注点:税法规定的免税补贴、津贴包括的内容
1.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助、医疗补助费等
2. 企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如发放给个人的过节费、高温费或购物卡等)
3. 以各种形式或各种明目支付给企业内部员工的(如暖气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等)
4. 以各种发票报销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加班补助等
5. 企业发放预付卡给员工或客户
6. 企业出资金为企业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外)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所有权不属于企业)
7. 向内部职工发放各种与业务推广有关费用或奖励等其他费用
8. 以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对本企业雇员营销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9. 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
10. 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11. 查核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等
12. 查核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是否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计税
13. 查核企业再任用已退休人员取得的收入
14. 查核企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
二、劳务报酬扣缴风险自检
查核以下是否计入领取人的当期,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1. 企业支付给无雇佣关系的个人报酬
2. 在企业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个人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3. 企业以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对本企业非雇佣的其他营销人员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4. 企业支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等个人的形象代言费、广告费
5. 企业是否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风险自检
查核以下是否计入领取人的当期,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1. 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
2. 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3. 企业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
4. 企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
5. 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
6. 企业向个人投资者派发股息、红利
四、其他扣缴风险自检
1. 一次性补偿:查核企业与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费,除符合免征个人所得税外,是否按税法规定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准确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 稿酬所得:企业支付给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图书、报刊上发布的图文作品的个人的稿酬,是否按“稿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3. 特许权使用费:企业员工向本企业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收益
4. 财产租赁所得:企业承租个人直接租赁的房屋或个人转租的房屋,支付给个人租金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5. 财产转让所得:企业接受个人转让的股票或股份,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6. 偶然所得
1)资产购买方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
2)企业发放各类信用卡、会员卡,对会员进行现金或实物奖励
3)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7. 企业员工的捐赠支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范围及扣除比例标准
第三讲: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关注点: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不包括:按照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算的收入,如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等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
二、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1. 2019年取得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2. 2019年度已预交税款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要申请退税的
三、哪些纳税人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1. 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四、纳税人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情形
1. 预申报时,未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或申报不足的
2. 纳税年度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预扣率大于汇算清缴税率的
3. 无任职受聘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办理各类扣除的
4. 发生公益性捐赠等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其他项目,或者免税收入未扣除的
五、纳税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情形
1.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综合所得,虽然扣缴义务人已经分别扣缴,但是合并后可能会适用高段的税率
2. 扣缴义务人预扣的收入低于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造成少预缴的
3. 纳税人平时预扣填报的基础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多扣的
六、纳税人办理退税、补税的方式
若纳税人确认需要退税的,需在申报表中勾选“申请退税”提交,并开设快捷退税渠道
关注点:纳税人一定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在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纳税人需要补税的,可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应补税款
七、纳税人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
1. 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 任职受雇单位扣缴义务人代办
关注点:公告明确由任职受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且纳税人向这些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
3.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
八、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
2019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关注点:若在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此期间需要提前离境的,需要在离境前清税。
课程结束,现场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