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时长 | 0 |
授课对象 | 企业人力资源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员工关系经理、法务总监、法务经理等 |
授课方式 | 内训 |
通过详实的素材和生动的案例为您深刻解析、系统梳理女职工三期、病假常见争议案例背后的劳动法律问题,解读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为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
“三期”、“病假”、“医疗期”合规管理实务怀孕女职工请产前假或哺乳假公司是否必须批准?三期女职工长期病假劳动关系处理?“对于长期混病假的员工应如何应对?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的医疗期如何确定?Background / 背景介绍 2014年,北京、上海等多地陆续实施“单独二胎”政策,生育政策开放直接影响企业对三期女职工管理。实践中女职工采取“消极怠工”、“泡病假”等对抗性措施将导致企业的风险成本持续增加。而另一方面,对三期女职工的处理不当极可能引发公关事件,“美团网孕妇门”以及近期网曝“阿里巴巴孕妇加班死亡”事件更是将涉事企业推上风口浪尖!此外,近年围绕假期(病假与年休假)的各类争议不断攀升,比如病假与所涉及的“医疗期”、“泡病假”(通过抑郁症、精神病享受医疗期)问题长期困扰着HR管理者。因病假工资、医疗期计算标准、劳动关系解除条件等核心问题衍生出来的劳动纠纷,往往是HR管理中的难点,比如医疗期最长可达24个月,当中所涉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往往让企业不堪重负。谁应该参加?企业人力资源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员工关系经理、法务总监、法务经理等Outline / 会议大纲上午课程:三期女职工管理法律实务一、三期女职工特殊保护概述 (1)三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三期女职工的待遇保护 (3)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保护二、“女职工三期”相关假期管理(1)产前假(2)产假、流产假(3)哺乳假(4)计划生育奖励假(晚婚晚育假)(5)独生子女假三、三期女职工的工资待遇及调岗调薪(1)“三期”女职工各类假期的工资如何发放?(2)各地生育津贴的最新规定及发放标准(3)调岗调薪的法律依据(4)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假期、待遇处理四、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处理(1)单独二胎政策与企业风险防范(2)三期女职工长期病假的劳动关系处理(3)三期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劳动关系(4)入职隐瞒或虚构婚孕信息的处理(5)试用期怀孕的劳动关系处理(6)合同到期前怀孕是否一定要续约?如何操作?(7)因怀孕女职工禁忌调岗的处理(8)因怀孕女职工不胜任调岗的处理(9)因无法履行调岗(如搬迁、部门撤销等),针对怀孕女职工的处理下午课程:病假和医疗期管理法律实务一、病假和医疗期的概念1 医疗期与病假的区别2 两者与停工留薪期有何区别?3 案例分享二、企业病假综合管理实务1 病假概述1.1 病假和患病是什么关系?1.2 有病假证明就等于患病吗?2.3 患病一定会有病假证明吗?案例分享2 请假管理2.1 请假程序、准假权限、缺勤处理案例分享讨论: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是记为旷工 ,还是记为事假?3 医疗管理3.1 如何防范虚开病假?单位可以设定哪些限制程序?3.2 指定医院复查制度案例分享4 待遇管理4.1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及病假待遇各地差异4.2 病假工资的封顶及保底限制4.3 医疗保险待遇三、医疗期满解除终止实务1 医疗期标准 1.1 医疗期的法定标准及计算1.2 医疗期的延长1.3 讨论: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的医疗期如何确定2 医疗期满解除操作实务2.1 医疗期满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2.2 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3 医疗期满终止操作实务3.1 医疗期内合同期满的处理技巧3.2 医疗期满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偿费3.3 案例分享